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3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3天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等工作。请各位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,假期注意安全,科学佩戴口罩,减少人员聚集,做好个人有效防护,度过一个文明、平安的假期。
综合办公室
2021年4月2日